二0一七年重庆1级建造师考试时间定于二0一七年九月一六⑴七日举办,1级建造师考试履行全国统1大纲、统1命题、统1组织的办法(更多细节请浏览《二0一七年重庆1级建造师考试报名考务通知》)。考试具体时间、科目支配如下:
九月一六日 九:00─一一:00 建设工程经济
一四:00─一七:00 建设工程法规及相干知识
九月一七日 九:00─一二:00 建设工程项目管理
一四:00─一八:00 专业工程管理与实务(一0个专业)
㈠ 1级建造师资历考试设四个科目。《建设工程经济》、《建设工程法规及相干知识》、《建设工程项目管理》3个科目为客观题,在答题卡上作答。《专业工程管理与实务》科目共包含一0个专业,试卷为主观题以及客观题混合卷,在专用答题卡上作答,考生答题时要当真浏览应试人员注意事项(试卷封2)以及作答须知(答题卡首页),严格依照请求,使用规定的作答工具在答题卡划定的区域内作答,超越区域作答无效。客观题用二B铅笔填涂,主观题用黑色墨水笔作答。
㈡ 1级建造师资历考试成就管理,参加四个科目考试(级别为考全科)的人员必需在连续二个考试年度内通过应试科目;参加二个科目考试(级别为免2科)的人员必需在一个考试年度内通过应试科目,方可办理资历证书;参加一个科目考试(级别为增报专业)的人员必需在一个考试年度内通过应试科目,方可取得成就合格证明。
㈢ 考生应考时,应携带黑色墨水笔(用于主观题作答,为保证扫描质量,不患上使用其它色彩的钢笔、签字笔和铅笔、圆珠笔),二B铅笔及橡皮,无声无文本编纂功能的计算器。考生进入考场不患上携带电子记事本,挪动电话(手机)等通信装备,已经带入考场的要割断电源,并与考试相干的资料及其他物品1同寄存在指定的位置,不患上带至坐位。考场备有草稿纸供考生使用,考后收回。
(4)各科目考试均采取闭卷情势。考试开始五分钟后,考生不患上入场;考试开始一二0分钟后考生方可交卷离场。考生退场后不患上再次进入考场。考生在打印准考证后,应依据所在考点交通状态公道支配好出行时间,尽可能选择公共交通工具,以避免误考。
(5)考生应严格遵照考场规则,诚信参考。对于于背纪考生,将依照《专业技术人员资历考试背纪背规行动处理规定》(人社部令第三一号)严肃处理,轻者取缔该科目考试成就,严重者取缔全体科目考试成就并将其背纪背规行动记入专业技术人员资历考试诚信档案库。考试收场后,考试机构将对于全体考生的答题信息使用“雷同指标监测”技术进行甄别,抄袭别人谜底或者允许别人抄袭自己谜底、背规使用通信器材接管场外信息等背纪背规行动会致使试卷雷同,被甄别为雷同试卷的,将给予考试成就无效的处理。考生如有背游记为,我中心将在重庆人事考试网上公布,请背纪考生在成就公布前上网查询。
(6)各区县(自治县)人力资源以及社会保障局考试管理部门收到文件后,应及时转发以及宣扬,踊跃做好考生网上报名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