甲市地施工单位与乙市的供应单位就位于丙市的某污水处理项目订立供货合同,合同在丁市签订,并商定合同产生争议,在丁市起诉。工程完工后,因货款纠纷供应单位提起诉讼。则关于本案管辖,说法正确的是()。
A. 可以在甲市或者丙市起诉
B. 只能在丙市起诉
C. 只能在丁市起诉
D. 可以选择在甲、乙、丙、丁市起诉
网校参考答案: C
参考解析(职考快讯网): 《民事诉讼法》规定,合同当事人可以通过书面协定从被告住所地、合同实行地、原告住所地、合同签订地、标的物所在地等与争议有实际联络的地点地人民法院管辖,但不患上背反本法对于级别管辖以及专属管辖的规定。本案中,双方商定在合同签订的法院起诉,合法有效,因而,只能在该法院起诉,选项C正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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