依据《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示范文本)》GF⑵0一七-0二0一,除了专用合同条款另有商定的外,对于于依法必需招标的暂估价项目,由发包人以及承包人共同招标的肯定暂估价供应商的,承包人应依照施工进度规划,最迟在招标工作启动前()天通知发包人并提交暂估价招标方案。
A.七
B.一四
C.二一
D.二八
参考谜底:B
参考解析:对于于依法必需招标的暂估价项目,由发包人以及承包人共同招标肯定暂估价供应商或者分包人的,承包人应依照施工进度规划,在招标工作启动前一四天通知发包人,并提交暂估价招标方案以及工作分工。